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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聒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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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熊谶:我的私人生活场景 虽万千人吾往矣]]></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Thu, 3 Jul 2008 16:44:3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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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Master><![CDATA[熊谶]]></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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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聒噪]]></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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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生子当如天下天空，取妻应娶琵琶公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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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br><br>　　熊谶<br><br>　　天下的天空（1978-？），高龄29岁。是乱弹广场的斑竹，乱弹风骨的第三代精神领袖，在他的领导下乱弹广场蒸蒸日上，生机勃勃。在网易政府不给任何津贴和补足的恶劣状态中，在论坛生命力逐渐丧失的WEB2.0时代的大环境下，天下的天空同志不怕苦不怕累，毅然决然的站在乱弹广场的主席台上……你看，你看，天下的天空颈中的红领巾迎风飘扬，前进前进的POSS性感迷人。是的，是的，正是他Z字造型深深的吸引着银民大众，是他的恶趣味和派稿费引诱着我们。是他让煞笔们心目中清高的乱弹变成繁荣的市集，当然我也曾经是煞笔之一，但天空同志的人格魅力影响了我，令我弃暗投明，积极参与到天下的天空筹划的一次又一次革命性质的炒作中去。<br><br>　　以天下的天空同志为核心的乱弹斑竹团这几年在文化频道，乃至整个网易，整个中国互联网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高潮。从卖身女作家，到强奸男作家；从柳杨MM在乱弹梅开二度争霸第一美女头衔，到今天，年近岁末，总有些惊喜是我们意料不到的，是她，琵琶公主，她就是放荡不羁，能给你带来快乐的琵琶公主。她是上天对艰辛的乱弹广场的厚赐，让苦难的银民得以淫荡，让天空体验母爱，令地道想求婚。<br><br>　　煞笔们对琵琶公主颇有意见，但是煞笔总是少数，我们大多数人都看到了，琵琶公主其实中国传统价值观里最经典的女性。第一，她漂亮。《诗经》中对美女的描写“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我们的琵琶公主那双迷人的眼睛不正是在向《诗经》致敬吗？伟大的流氓导师李渔曾经曰过（不是日过，是曰过，请大家看清楚）：“妇人本质,惟白最难。多受精血而成胎者,...”即使在那样的灯光下，照片上的琵琶公主依旧白得令人眩目。蒲松龄也曾经曰过（还是曰，不是日）：“不贵精而贵洁,不贵丽而贵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说的是女性穿衣打扮，美女琵琶公主不仅长相美，穿得也美，她着纱，高贵大方，她穿牛仔裤，虽然不好脱，但活泼得紧。<br><br>　　第二，她性感。煞笔们以瘦为美，这是贫穷社会的劣根性，让穷人滚蛋去吧，世界是我们的。像我们这样的唐朝仕人一般的精英当然以胖为美。想想柳永那般以瘦为美的低劣文人最后落得个什么下场，再想想飘逸潇洒的李白大师笔下的胖美人杨贵妃，就知道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有什么样的审美标准就有什么样的综合国力。所以说，琵琶公主的性感不只是性感她一个人而已，而是关乎着国家民族的命脉，不爱琵琶公主的性感，就是不爱国，就是人民的敌人。更何况，尤物一般的她，把弄在手，不是很有质感吗？作为一个正常男人，谁不喜欢？假如谁不喜欢，谁就是阳痿，假如大家都不喜欢，那就是集体性阳痿，假如全国都不喜欢，这就是一个没有希望的民族。<br><br>　　第三，她文笔好。可能大家都还没看到琵琶公主的洋洋大文，仅仅只是从她发到乱弹广场的一篇小小的自我介绍中有丁点的了解。但是，毫无疑问即便是一篇小小的自我介绍，也洋溢着作者那非凡的天才。世界上写字的只有两种人，一种人是庸才，一种是天才。前者无论你如何努力，即便得到社会的认可，也只是暂时性的，后者即便永远沉默，上天做证，她天赋异禀，骨骼精奇。我们来看公主的文字，光看题目“我就是放荡不羁，能给你带来快乐的琵琶公主”，直抒胸意，曾几何时这种古典的文法结构被煞笔文人们所屏弃，我们的公主不以世俗观点而转移，用了这样一种振聋发聩的方式提醒你去敲开她的帖子。敲开了帖子，你就进入了她的灵魂。是的，就在这短短的自我介绍里，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女孩，她是如何的透明，如何的想给你我带来快乐，她纯洁，却又聪明，她才华横溢却又平易近人。<br><br>　　她的文章虽短，但字字精辟，每一句话都是至理名言，在我们大多数人眼里，犹同圣经一般，当然许多人不是基督徒，但是我相信他们很快就会加入琵琶教。<br><br>　　我毕身最大的愿望，就是再娶门亲事，和我现在的妻子不分大小，她们相亲相爱，我希望这位妻子会是琵琶公主；我的第二大愿望是再生个儿子，让我现在的儿子叫他弟弟，我希望我生下的儿子像天下的天空一样成为一名伟大的人。<br><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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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8 Dec 2007 19:57:4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7-12-18T19:57:48+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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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武林异志：忏悔，从培根路52号到桃花岛]]></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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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<br><br>　　○<br><br>　　假如你是培根路的行尸走肉。你戴上耳麦听孟德尔颂，在嘈杂的培根路上行走，一不小心踩到块香蕉皮滑一交，你低骂一声SHIT。然后，挣扎着爬起来，美女，你看见的一定是一家网吧。从网吧出来一名皮肤微黑戴无框眼镜的年轻斯文人。他兴奋的的低呼：耶！这个幸灾乐祸的年轻人胳肢窝还夹着一本夏多步里盎的《基督教真谛》。<br><br>　　你将看见他走进隔壁的杂货店买一包廉价香烟，点燃后到对面专卖炒饭的的馆子要一份扬州炒饭。自己弄一碟泡菜，加点海椒，酱油。坐下，等炒饭送来。<br><br>　　你忽然想起，这个人不就是你们班的吗？他已经很久没去上课了，所以你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晚了，你该回去了。<br><br>　　川大东大门附近的后门出去就是培根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贩夫走卒，士子农工，不一而足。小吃店，奇特店，十元店，服装店应有尽有。火锅馆，羊肉馆，炒饭馆，茶馆无所不包。出培根路就是九眼桥，27路公车环城跑。<br><br>　　穿奇装异服的大学生，俨然自家地盘般逛来逛去，在培根路呼吸着非典型的空气。精心制造出来的美丽与路边摆摊的老太婆的皱纹对比出一种诡异。<br><br>　　美女们招展着妖艳，不能迷倒同校同学也要迷倒进城打工的民工。蓄长发的小伙子背着吉他像风一样行走，一不小心，吉他弦挂上了小贩的板车发出“哐”的一声响。<br><br>　　三五成群的，手牵手的或者独自一人的。悛巡游弋，培根路每天都在上演相同的戏，这戏中没有主角，没有配角，更没有观众。他们谈笑风声，喜怒笑骂，颠倒痴狂，醉生梦死。他们浮于表面。可是内心空虚，精神寂寞。<br><br>　　一群被放逐的灵魂。残肢缺体的灵魂。<br><br>　　○<br><br>　　大二期间，我在培根路52号网吧连续上通宵看完看了94年版本的《射雕英雄传》虽然是部老片子，叙事方式又乏善可陈，男女主角演得又弱智。可是毕竟有一大亮点，那就是骆应均演的黄药师。<br><br>　　在94年版本中骆应均把黄药师演活了，他的眼神桀骜含悲，用坚韧掩饰着沧桑，他放矿恣肆，我行我素。<br><br>　　《射雕》是金庸的精神实践。这本书寄托了金庸的政治愿望和道德理想。<br><br>　　而黄药师则是书中自由人性的实践者。在礼教和世俗的藩篱中行走自如来去如风，但他的武功却不是最高的，武林皇帝王重阳才是天下第一人。他是仁义的化身。金庸仍然固执认为人性自由比不得仁义道德。<br><br>　　按照金庸的政治逻辑（当然也是中国千百年来大多数知识分子的政治逻辑）天下需要的是一名完美的独裁者，比如王重阳。不但有非常仁义道德的心，还掌握着至高的权柄（武功）。而黄药师，令狐冲等人“必须”看破世俗功名回归自然，隐居山林。当然，也是出于金庸的偏爱，黄药师，令狐冲等人可以纵横江湖，天马行空不受限制。<br><br>　　在《射雕》中金庸还勉勉强强的透露出一点民主制的念头来。<br><br>　　王重阳一死，剩下四大势力均匀，互相牵制。<br><br>　　无产阶级领袖洪七公，贵胄段智兴，无党派人士黄药师，反政府武装头目欧阳锋。他们在权柄（《九阴真经》）的边缘游弋，轮流执政终究没有兴起来，因为王重阳的现实版本郭靖正在成长。<br><br>　　如此纷繁复杂的江湖武林，黄药师倒是能做到收放自如，称心如意，这出于金庸对他的偏爱。他爱杀便杀，愿打就打。<br><br>　　当年陈玄风，梅超风偷窃了《九阴真经》他一怒之下把门下弟子悉数挑断手痉脚痉撵出岛去。<br><br>　　后来，黄药师忏悔了，却没有说出口。他用实际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并引为终身憾事，一直耿耿于怀。这恐怕是黄药师唯一的心病吧。<br><br>　　○<br><br>　　忏悔一词，我以为是来自基督教。信徒若是做了违背良心的事，就会到教堂一间特别的房间里隔着黑布向牧师诉说，并请牧师转告给上天的神，希望神能原谅自己。这就叫忏悔。这种忏悔和孔夫子的“吾一日三省吾身”不大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神的原谅，后者的目的在于“省则改之”。可以说前者是功利的，后者是出世的。<br><br>　　黄药师是无神论者，当然不会去企求神的原谅；黄药师是自负的，也不可能“省则改之”。他之所以忏悔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错了。颇有点像毛时代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br><br>　　法国大文豪卢梭生平放浪形骸，刚愎自用，和黄药师一样孤高傲岸，有生之年是不肖于忏悔的。他屡次背叛自己的宗教，说明他也是一名无神论者。他的遗著曰《忏悔录》。上下两部，84年人民出版社版本的800多页。看了看头都大了，实在看不下去了。我讨厌这种冗长累赘的叙述，也讨厌那种基督教徒躲进暗室似的的臆测的回忆与懊悔。《忏悔录》就是这样一部作品，在这本书里卢梭不厌其烦的追溯自己一辈子所干过的任何一件事情，好事坏事大事小事，流水帐的记录，而很多时候我看见了一个真实得可怕的卢梭。一个用臆测和回忆装扮起来的真实。<br><br>　　冯小刚说：出书就好比脱衣服，在这本书（《我把青春献给你》）里，我脱下了棉袄，甚至连毛衣都脱了，只穿件体恤。这话说得好，放卢梭那儿，连裤衩都脱了。<br><br>　　黄药师的忏悔就等于是部三级片，有点意尤未尽的意思；而卢梭的忏悔就等于是部A片，肉搏相见，太彻底也太不可相信了。<br><br>　　有趣的是黄药师和卢梭都喜欢音乐，黄药师吹的碧海潮生曲应该很好听（只要不带内力）；卢梭发明了一种简易记谱法。<br><br>　　<br><br><br><br>------------------<br><font color="#006633">虽千万人吾往矣</font></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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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13 Aug 2007 14:43:0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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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如影随形]]></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728103917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BR><BR>　　1 <BR><BR>　　六年前，我读大三，学的建筑，读着读着没了兴趣。每天早上11点才起床，脸都不洗一把，牙也不刷就往网吧泡，然后上网上到下午两三点才吃点东西，多以拉面和炒饭为主，无他，只图个方便。 <BR><BR>　　郑兵是我的哥们，也喜欢上网，但不逃课，这一点，令我很郁闷，为什么他就不逃课呢？上课有什么好玩的？我始终想不通，但又不好意思问他，觉得可能会伤害他的自尊，因为他一向认为自己是我们那破学校头号网虫。 <BR><BR>　　他建了个个人网站，在那个年代，是很拽的一件事，他用个人网站泡了个婆娘，婆娘是大四的学姐，叫陈可，很漂亮，会唱歌，搞主持那种。周六的晚上，他喜欢带着我和他的陈可婆娘一起逛大街去。他搂着婆娘的腰走在前边，很拉风；我左看右看，跟在后面，像个跟屁虫。但是我很骄傲，有点看不起他们，心想老子将来找着妞了，在大街上绝不碰她一下，不跟你俩样，那么急色。 <BR><BR>　　陈可喜欢到服装店瞅瞅，把人家的衣服试了又试，然后专家似的提出很多批评意见，又不买，人家还得一直点着头，陪着笑，语气上稍有不对，她立马就撤。 <BR><BR>　　而他呢？喜欢到街上各类网吧门口徘徊，也不进去，说什么人家没空调，或者计算机显示器太小，内存不够大什么的。 <BR><BR>　　总之，这一晚上，三个人什么都不干，就只瞎逛。 <BR><BR>　　对我来说，也算是乐趣，毕竟有人陪。 <BR><BR>　　2 <BR><BR>　　十六岁那年初中毕业了，我拿着深红色的毕业证书兴冲冲的跑出学校，一出校门口就遇到了郑兵，那个时候的他早已退学，在学校周围当痞子。一直以来，痞子都是我羡慕的职业，只是那天，我突然有点看不起他了，觉得他不如我这般有文化。更何况，我还是个共青团员，而他，即使是今天，据我所知还是个少先队员。 <BR><BR>　　当时，他手上玩弄着一把小刀，旋来旋去的，那把小刀也曾经是我希望配备的武器。只是我手上的毕业证书，已然超越了我的梦想，对他手上的小刀不肖一顾。 <BR><BR>　　但我对他还是有些畏惧的，不敢昂着头从他身边走过，他却突然叫住了我，他说，熊大，哥们你过来。他叫我熊大已经令我很吃惊了，更何况还叫了一声哥们，以前都叫我喂的。我走了过去，他掏出一只皱巴巴的香烟说，哥们，抽烟。我接过，点燃，呼出一口气，觉得自己不那么害怕了，说，啥事？他说，把你的证给我看看。我大方的把毕业证递给他说，看，随便看。他连忙收起小刀，接过我的证，摸了又摸，说，真他妈的，真他妈的烫金了的。他吐了一口唾沫，有接着说了两句，真他妈的。 <BR><BR>　　那个时候，我本来可以大着胆子跟他借小刀玩玩的，但是我没有，我得保持我作为一个初中毕业生的尊严。 <BR><BR>　　郑兵正看着我的毕业证的时候，我婆娘过来了。我婆娘叫亚兰，和我读同一个班，上到初二的时候我们就好上了，常常到学校后山上去拉拉手，亲亲嘴什么的。当我领到初中毕业证后，她就变得不重要了。这个时候她走过来跟我问我干什么。我说，在抽烟，你没看见吗？她说，抽死你个肺痨。我说，批婆娘，你懂个屁。她笑了，笑得如风吹的杨柳，一下子趴在我身上，说，还不走。 <BR><BR>　　正好，我找到借口问郑兵要回毕业证。当郑兵不情愿的把毕业证还给我的时候，我看见他眼中的失落。 <BR><BR>　　我和婆娘亚兰一起走在大马路上，可我的心思完全不在她身上。我手上已经有了个毕业证了，可以出去闯一闯，混一混，兴许还能苦点钱花花，再等个几年，建个砖瓦房，取个小媳妇什么的。 <BR><BR>　　那时候我满脑子充满憧憬，只是忽略了亚兰当时在想什么，她的手上，也有个初中毕业证。 <BR><BR>　　我更没想到的是，我的老子竟会逼着我去读高中，而且这一读就是四年。读补习班那年，我又谈了次恋爱，恋爱对象是补习班的同学，叫李明亮。那时候我20岁，性欲旺盛得像头牛。我记得最深刻的是，某一次，我和李明亮走在大街上，我因为鞋子里咯着块石子儿，落后了一点。蹲下去，取出石子后，我看见在前面走着的李明亮屁股摇摆着，很有弹性的样子，就头脑发昏，冲了过去，一只手搂着她的腰，一只手摸她厚实的屁股。她反抗着，说，这在大街上呢，你干吗？她犟不过我，只好叫了辆三轮，把我俩拉回租住屋，然后天翻地覆的搞了起来。 <BR><BR>　　3 <BR><BR>　　到大学报道的时候，我竟意外的遇到了郑兵，他笑得春花般灿烂。我说，你来干什么？他说，我来报名。我说，你报什么名？他说，老子来读大学。我说，我日，你不是早没读书了吗？他说，我日，后来又读了。我说，我日，你在那里读的，我怎么没见过你？他说，你毕业后，老子又去读那破初中，读完了，转到我舅舅那边去读高中，高中读完就考上这破大学了。我说，你真牛。他说，没想到遇到你娃了，缘分啦。 <BR><BR>　　由于是老乡，在这个学校里，我和郑兵常常来往，这样子成了真正的哥们，他像变了个人，很爱学习。对了，忘了交代，他学的是计算机系. <BR><BR>　　自从郑兵的个人网站参加学校竞赛得奖以后，找上他的婆娘排了队似的。因为没有婆娘找我，所以我老呆在网吧里打发时间，后来觉得这样下去，实在不是办法，就想到了退学。我已经大二了，又有高中毕业证，应该到外边闯一闯，混一混，兴许还能苦点钱花，要是幸运一点的话，碰上个年轻美貌的富家千斤，哭着喊着要嫁给我，那不是赚翻了？ <BR><BR>　　我把退学的想法跟我所认为是朋友的人都说了，只有郑兵支持我，我就琢磨，妈的，只有郑兵够朋友啊。 <BR><BR>　　大三那年，我收拾细软出发了，离开了我不爱的大学，去寻我的爱。 <BR><BR>　　4 <BR><BR>　　前些日子，我又碰上郑兵了。 <BR><BR>　　那天，我如往常一样，早上十点钟就早早的打开了门市，一个哈恰还没打完，就看见郑兵了，跟五年前相比，他在外貌上基本没啥变化，只是穿着行头大大改观。 <BR><BR>　　他从一两银白色的马志达里走出来，先左右看了看，然后就看见我了。他笑了，走过来，伸出手。我没搞明白，他要干什么，想了一想，才知道他要跟我握手，连忙也把手伸出去。握了握，他说，没想到在这里见着你娃了。我说，是啊，我日，我们怕有二十年没见着了吧。他说，我日，你发什么病，才六年而已。我说，是啊，是啊，才六年，你大学毕业五年了吧。他说，是啊。我说，你发财了吧。他说，没发财，混生活而已。他又看了看我的门市说，你现在做碟子生意？我说是啊。他说，还上网吗？我说，上。他说，上网干什么？我说，不知道干了些什么。他哈哈大笑。 <BR><BR>　　车门又开了，从里面出来个女人，是亚兰。她走过来，说，还不走？郑兵说，你还认识熊大吗？亚兰做了思考状，然后笑了起来，说：想起来了，初中同学啊。她也伸出手来，我又顿了一顿，做出一个决定，我决定和她握手。她很快把手缩了回去，我没握着。 <BR><BR>　　她继续笑着，如风吹杨柳，一下子趴在郑兵身上说，走了，走了…… <BR><BR>　　我想,妈的,不就一少先队员吗? <BR><BR>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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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8 Aug 2006 10:39:1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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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和尚]]></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72643327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BR>　　 <BR>　　　 <BR>　　１ <BR>　　＂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平静过．＂和尚说． <BR>　　＂没有，从来没有．＂他正同他的情人讲话，但是在他的心里，她并不占多大地位，虽然他们一起去过日本，虽然，她为他生了一个小孩子，然后放进盆子让它随海浪远去． <BR>　　他望着蓝天：＂我马上要去西藏，然后到尼泊尔． <BR>　　是的，他曾经到过尼泊尔，在几千几万年前，那次远行在他的记忆深处或者潜意识里若隐若现． <BR>　　 <BR>　　他出发了，穿得干净，雪白，马车车道上有一块黑色的油淄．远处展开着一片发光的盆地－－他所主持过的庙宇所在的地域．他能闻到热沙子的气味，看到从热沙上腾起的热浪，透过它远处的山也显得弯弯曲曲的失去了常态． <BR>　　在这个地方已经多年，那时候他的情人还在身边，人们总是背地里叫他风流和尚，他们觉得他丢了他们的脸，他们本来希望这个唯一的和尚能变成佛爷至少是一位和蔼的出家人．而他却在一个黑洞洞的，没有照明的庙宇里对着一张张泥色的面孔谈话，然后又和情人在同样的地方约会．庙宇外面尘沙飞扬．他有时候透过窗户能够看到飞扬的沙子，映衬着蓝天，雪白雪白的，像海上的雾气在搅动，但却又冷又干． <BR>　　他一想到成为佛爷就握紧拳头，猛砸在桌面上．他喝多了脑子就会出现一些荒诞的念头，想着看见上帝，想着从天界无边无崖的地面上，升起金子做的楼梯和刷白了的羽毛装饰的荣誉的标志，或者想起一些两得让你什么也看不见的地方，只有在喝了酒之后才有这样的一些自作的梦，所以他难得喝酒． <BR>　　 <BR>　　２ <BR>　　他一早就到了尼泊尔，他感到年轻，因为在这里他似乎看到了某些前生前世才有的东西，好熟悉……又好模糊．他本想找个老人问问尼泊尔的典故，但是他又不敢确定，因为自己也是一名老人，对于自己曾经呆过几十年的地方也并不能说出个所以然来． <BR>　　他住进了一见专门用来招待行脚僧侣的驿馆，这里住满了和尚，驿馆显得非常东方，大理石，波丝地毯，红蜡吊灯．房间里可以看见街上的人来人往，在那儿风不断的透过没有上腻子的窗户逢吹近来，早晨，金色的光线从他那个瓷制的脸盆上反射出来．在这种时候，只有沉寂和寒冷，洗完脸，他打开门走到阳台上来做早课，是的，他做早课，不用跪在蒲团上，也不用禁食，也不冷． <BR>　　然后他习惯了在阳台上吃早餐．有雨，风大时他能感觉到那些轻盈的水珠往他的床上钻，他的床很大，铺着缎子被，他总猜想曾经有人在这张床上亲热缠绵过，然后心平气和的笑自己，很久以前他就学会用它来生活了． <BR>　　 <BR>　　在尼泊尔等待佛祖的日子里他学会了绘画，因为没有人可以和他进行谈话．他主要对建筑形式有兴趣；尼泊尔能给他提供许多中世纪的古迹，这在他曾经住过的地方是绝无仅有的，那时候年轻的他本来想成为一个画家，可是他总觉得素材不够，所以放弃了． <BR>　　他敢于重新开始吗？＂我必须重新开始．＂他说．血涌到脸上，脸上发光时他看上去像一尊镀了金的如来佛像．他想，我是世界上唯一看上去像如来的和尚．他得买文房四宝． <BR>　　一天在一家文具店里出现了一名行脚的老和尚，他看上去那么憔悴与悲愁．他对老板说＂我要买……＂他鼓起勇气再说一遍：＂我要买……＂接着他像一个疯子一样走冲出了铺子．他为这事感到忧愁，清楚的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他尽力不要去想，用一些沉默中在他嘴边上形成的话－－像人们梦见沉船时的叫喊－－来淹没他的灵魂．＂用兴奋来淹没他．把他填满，把他填满．因为人生是短暂的．＂他必须想个办法得到那些东西，坐在阳台上绘画． <BR>　　一个和尚生命的力量是什么？是无所畏惧．他第二天非常紧张的对隔壁住的一个和尚说：请您为我带文房四宝回来．他喘着粗气说；因为我今天很忙，我本不想麻烦您…… <BR>　　今天他没有忙什么。甚至连晚课都没做，这是个重要的日子，他呆在房间里，感到上天正使他的身体发生奇特的脱胎换骨．如果他是一个骄傲的人特也许会假定他正在经历神圣的启示，他正照着神的指示做事．在他的一生中，只有这次，他身体的其他部分同他的心灵相感应，使他颤抖．他自己本身，这是身体同他的情感相感应，使他颤抖的是情感． <BR>　　他坐在床边，外边模糊的阳光使他感觉到这个被弄得有生气的古城很有意思＂啊，佛祖．＂他说：＂我不是在看到显圣，是吗？＂他看着脚边射进他屋里的一束阳光说，在光束中尘埃飞舞． <BR>　　当隔壁和尚把东西递给他时觉得这个人有点不大对头，他想这个憔悴悲愁的和尚是不是病了． <BR>　　和尚抓住文房四宝，把碳条取出来，抚摩着这些光华的正方形硬块．他们冰凉的感觉使他想起了沙漠的傍晚，它们的黑色使他想起了沙漠的夜晚． <BR>　　 <BR>　　３ <BR>　　那天他终于看到如来了． <BR>　　他躲到山里做画，画山和水的组合那些柔美的线条与形体，他也画脚底下的建筑物，他们虽然有着生冷的线条可是和尚却能使他们变得很有生气，在他的宣纸上，建筑物似乎是有生命的活物，像西藏的牦牛一样生机勃勃而且傲骨铮铮． <BR>　　他沉醉了，沉醉于自己的画中，他还想为这些画写上诗，可是，他突然看见如来了，他有些震惊：＂我看到天上地下最伟大的的佛了．＂ <BR>　　他看见在远处如来笑着，它四周围着金线，还有穗子，它的颜色在眼前晃动．韦陀他们一身雪白，戴着向上跷起的一面扁平的圆锥型帽子，身上围着像瀑布一样高低起伏的红带子，他们不是安静的坐在那里，因为他们正跟如来交谈着，虔诚又恭谨． <BR>　　和尚站在那里足足看了半个小时，没有人跟他打招呼，他也不敢吱声．他知道自己正在度过一身中最美好的时光． <BR>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该干点什么，是的，他该作画．做画． <BR>　　他不停的挥动手中的笔墨，额头已有了汗水． <BR>　　画做完了，如来和他的弟子们也不见了，是梦吗？ <BR>　　他想我的梦能在２０分钟内做完，然后我不是感到升华就是感到空虚，可是现在我却觉得充实与充满力量．在越来越淡的阳光中，他开始为刚才做的画添加色彩，他的手迅速的移动着，真没想到还能这么熟练． <BR>　　 <BR>　　４ <BR>　　从此以后无论走到那里，和尚身上总是带着那副画，直到回到家乡，走进坟墓． <BR>　　他觉得身体越来越虚弱，躲在黑洞洞的曾经的庙宇里面，任凭风沙在窗外飞扬，他想起了日本的一个二胡手，那个二胡手很老很老，那时候和尚还年轻，他是看着二胡手死去的． <BR>　　二胡手的身上虽然散发着死亡的气息但是他能够每天都拉悠扬的调子，拉了一遍又一遍，年轻的和尚本想和这个能演奏动人乐章的老头说话，可是他厌恶老头头上脚上甚至手指尖散发出来的死亡气息；虽然没有说上话，但是音乐的模式却深刻的印在年轻和尚的脑子里，他拉着二胡，手是如此有力，他拉着，拉着，直到死去．－－拉得不那么准确了．常常不合拍，但是充满激情． <BR>　　 <BR>　　和尚不怕死．他怕的是在他临死前他那副样子，当他第一次意识到自己正在死去的时候，他坐在椅子上摇来摇去，拼命的想要回忆自己一生的每一件事，他想当一个人死去时，这个人应该回首他所见到的一切．他期待着回忆会震动他的心弦，幻想会来寻找他，让他的思想转动起来． <BR>　　但是事情并非像他所预想的那样，他可能曾经期待过，但是没有发生．他变得想入非非，突然以他的幽默感为骄傲，并且在沉没中找到答案：一切都是虚无． <BR>　　然后他终于死去，像那个二胡手一样，先是身体上散发出死亡的气息，没有人来关心过这个庙宇，甚至他的情人，人们都以为那次远行后这个和尚再也没有回来． <BR>　　 <BR>　　后来人们在终于对那座庙堂所散发出来的气味忍无可忍，当他们带上石灰来消毒并清理那些臭味的时候他们破门而入．辛辣的灰尘弥漫在人们的眼前，像坟墓里的幕布，透过它，人们发现一具腐烂的尸体，依稀还看得出在那名风流的和尚．尸体的右手紧紧的攥着一张纸，似乎是作画的宣纸，可是当人们打开他的时候，人们发现那上面的如来及弟子画像正在消失． <BR>　　 <BR>　　 <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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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6 Aug 2006 16:33:2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8-26T16:33:2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写在新小说《我的毛片生活》前的话]]></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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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lang=EN-US><?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o:p><FONT face="Times New Roman">&nbsp;</FONT></o:p></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战台风对我的评价是感性大于理性，一个男人被这样评价着似乎是不太好的，但是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似乎又不是不好。余华说忠实自己内心的写作才是伟大的写作。</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你不能忠实于现实，现实比虚构更为荒唐，因为现实不讲逻辑，于是你只能忠实自己的内心，那些向现实低头，为现实而写的人永远也写不出《喧哗与骚动》《活着》一般伟大的作品。</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不忠实于现实，那便与之对抗，余华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自己对现实的态度，他说，一个作家必须对抗他所处的时代。</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无论生活还是写作，我都尝试着这样的对抗。</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艰辛，哀绝自不必说，甚或寸步不能移，举止维艰，让我领悟到，唯有痛苦才是永恒，写作是一种苦修，真正忠诚写作的人都是痛苦的，内心庞大的无法释放的痛苦。</SPAN></P>
<P class=MsoNormal style="MARGIN: 0cm 0cm 0pt"><SPAN style="FONT-FAMILY: 宋体; mso-asci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 mso-hansi-font-family: 'Times New Roman'">我想，我须得写出这样一部小说，她给以暗黑，幽闭，颓废的阅读感觉，同时又将稀微的希望的光释放。</SPAN></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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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3 Aug 2006 16:10:1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8-13T16:10:1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余华:《活着》--- 前言]]></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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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3 width="90%" align=center border=0>
<TBODY>
<TR align=middle>
<TD>
<H3 align=center>《活着》： 前言</H3><A align="right"></A><BR></TD></TR>
<TR>
<TD align=right><SPAN class=wauthor>作者：余华</SPAN></TD></TR>
<TR>
<TD>
<P>
<P class=wtext>一位真正的作家永远只为内心写作，只有内心才会真实地告诉他，他的自私、他的高尚是多么突出。内心让他真实地了解自己，一旦了解了自己也就了解了世界。很多年前我就明白了这个原则，可是要捍卫这个原则必须付出艰辛的劳动和长时期的痛苦，因为内心并非时时刻刻都是敞开的，它更多的时候倒是封闭起来，于是只有写作，不停地写作才能使内心敞开，才能使自己置身于发现之中，就像日出的光芒照亮了黑暗，灵感这时候才会突然来到。</P>
<P class=wtext>长期以来，我的作品都是源出于和现实的那一层紧张关系。我沉湎于想象之中，又被现实紧紧控制，我明确感受着自我的分裂，我无法使自己变得纯粹，我曾经希望自己成为一位童话作家，要不就是一位实实在在作品的拥有者，如果我能够成为这两者中的任何一个，我想我内心的痛苦将会轻微得多，可是与此同时我的力量也会削弱很多。</P>
<P class=wtext>事实上我只能成为现在这样的作家，我始终为内心的需要而写作，理智代替不了我的写作，正因为此，我在很长一段时间是一个愤怒和冷漠的作家。</P>
<P class=wtext>这不只是我个人面临的困难，几乎所有优秀的作家都处于和现实的紧张关系中，在他们笔下，只有当现实处于遥远状态时，他们作品中的现实才会闪闪发亮。应该看到，这过去的现实虽然充满魅力，可它已经蒙上了一层虚幻的色彩，那里面塞满了个人想象和个人理解。真正的现实，也就是作家生活中的现实，是令人费解和难以相处的。</P>
<P class=wtext>作家要表达与之朝夕相处的现实，他常常会感到难以承受，蜂拥而来的真实几乎都在诉说着丑恶和阴险，怪就怪在这里，为什么丑恶的事物总是在身边，而美好的事物却远在海角。换句话说，人的友爱和同情往往只是作为情绪来到，而相反的事实则是伸手便可触及。正像一位诗人所表达的：人类无法忍受太多的真实。也有这样的作家，一生都在解决自我和现实的紧张关系，福克纳是最为成功的例子，他找到了一条温和的途径，他描写中间状态的事物，同时包容了美好与丑恶，他将美国南方的现实放到了历史和人文精神之中，这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现实，因为它连接着过去和将来。</P>
<P class=wtext>一些不成功的作家也在描写现实，可他们笔下的现实说穿了只是一个环境，是固定的，死去的现实，他们看不到人是怎样走过来的，也看不到怎样走去。当他们在描写斤斤计较的人物时，我们会感到作家本人也在斤斤计较，这样的作家是在写实在的作品，而不是现实的作品。</P>
<P class=wtext>前面已经说过，我和现实关系紧张，说得严重一些，我一直是以敌对的态度看待现实。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内心的愤怒渐渐平息，我开始意识到一位真正的作家所寻找的是真理，是一种排斥道德判断的真理。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P>
<P class=wtext>正是在这样的心态下，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我感到自己写下了高尚的作品。</P>
<P></P>
<HR width="95%" SIZE=1>
</TD></TR></TBODY></TABLE></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7623841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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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6 Aug 2006 02:38:41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8-06T02:38:41+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横沟正史之后写推理小说是可耻的，除了我]]></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7424432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1 <BR><BR>　　横沟正史之后写推理小说是可耻的，这群可耻的人中甚至包括了松本清张。松本所谓的社会派推理小说顶多只能算是目下国人中大为流行的反腐败小说的前身。而那些陆天明周梅森等比之松本来说，又算哪颗葱？ <BR><BR>　　黑泽明的《罗生门》据说堪称经典，横沟正史却对它不肖一顾。诚然如此，横沟正史曾经沧海，对人性和社会的认识远远超出了《罗生门》所要表达以及试图表达的内涵。然而他一辈子对推理小说情有独衷，并耐以终老，足见推理小说也并非一味的下里巴人。个人认为，但凡对生活颇有领悟之人不论用何等体裁写字都会与众不同，即便藏于纭纭众口的聒噪和碌碌无为的生命背后，总有发光的时候。只恨造化往往为庸人设计，那些没有生活，面目可憎的文字充斥市面占据眼球。 <BR><BR>　　2 <BR><BR>　　与我一般年龄时候的横沟正史出任《新青年》总编辑，这套杂志就相当于战前艾勒里兄弟创办的《侦探小说》杂志，在推理届的影响力亦足以与《当代》，《十月》等期刊对中国小文青的影响力媲美。是战后日本推理作家最梦想发表文章的刊物，而且《新青年》所倡议设立的日本推理小说大奖即便放诸世界也毫无愧色。可以不讳言的说如果横沟正史没有以后大量的推理小说问世，25岁的他便已走向人生的顶峰。 <BR><BR>　　爱伦坡以降那些孜孜不倦写推理小说的作家们没一个能领悟到他创作《毛格街血案》《金甲虫》《写在羊皮纸上的遗嘱》《罗杰疑案》等小说的真正意图。 <BR><BR>　　阿嘉莎&#8226;克里斯蒂精擅于玩弄逻辑漏洞，艾勒里&#8226;奎恩则钟情于归纳演绎，横沟正史的小说却脱了欧美推理小说的巢穴，自成一派，注重点线面，历史，社会风情等各方面因素在推理中的运用。 <BR><BR>　　譬如《梦游》中写的社会风俗令人不寒而栗，《恶魔吹着笛子来》中的音乐更是煞有介事。当然这些都是外在形式，不足以说明一名作家的伟大。横沟正史之所以伟大，是因为继承了另一位伟大作家的精神内核，是的，正是爱伦坡。和爱伦坡一样，他的小说总是紧贴现实社会的中心，在那些最黑暗最肮脏的地方呻吟出一声声欲望，在人性最卑劣最丑陋的地方释放出一丝丝阴险的笑容。，从某种层面上讲，爱伦坡灵魂附体，横沟正史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BR><BR>　　3 <BR><BR>　　一九五七年刚刚凭《点与线》获得成功的松本清张叫嚣着推理小说改革，要把推理小说推向了世俗化功利化的风口浪尖，肤浅的读者对松本清张的主张趋之若鹜，他们不需要思考，对社会热点盲目的追从。人说松本为推理小说注入了新鲜血液，我却认为，松本是推理小说史上的大罪人，是他直接导致了其后森村诚一，西村寿行等人对推理小说近乎恶心的颠覆和诠释。面对小人得志的松本，基本保持古典推理小说风格的横沟正史沉默了，此中有真意，欲辩已忘言，坚持理念比争辩更有意义。到一九七六年重新提笔，在这接近十年的时间里，松本逐渐沉寂，阿嘉莎&#8226;克里斯蒂与世长辞，横沟正史宝刀未老。 <BR><BR>　　4 <BR><BR>　　五年过后，1981，横沟正史合上双眼。 <BR><BR>　　25年前，1981，我出生了。 <BR><BR>　　<BR><BR><BR><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7424432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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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4 Aug 2006 02:44:3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8-04T02:44:3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刘瞎子和那些集体思春的娘们]]></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7344313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BR>导演王光利绝对不能算是人才，这个颇有点小人得志的家伙糟蹋影帝吴镇宇，拍出了一部叫作《血战到底》的电影，无论是立意还是表演无疑都是平庸之作，唯一的亮点是电影票友刘仪伟的那接近本色的表演足以令人津津乐道。 <BR>刘老师演的刘瞎子有一句用四川话说的台词：做人，要有信仰。也足以与当年张国立老师的那句：做人要厚道媲美。 <BR>电影就是这样，许多年后，你也许不记得主人公叫什么名字，但你可能会记住某句经典的台词。 <BR><BR>● <BR>如果说王光利导演了一部很不成功的黑色幽默剧；那么无疑，刘瞎子却导演了吴镇宇所扮演的吴宇川的生活。 <BR>吴宇川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阳痿，懦弱，有耳淫的怪癖。因为听信了刘瞎子的一派胡言而开始磨刀霍霍要去杀他所命犯的小人——他的妻子。同时，他的妻子也被刘瞎子导演着；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共同的小人，正是刘瞎子。刘瞎子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一个不学无术一派胡言的算命先生而已，他的无知导演了别人的生活。约翰&#8226;罗尔斯说无知才能最正义，那么王光利阐述了这样一个观点，无知也能是最邪恶的。正因为他的命题太过宏观不可操作，超出了他的才华和能力所能驾驭的范围，所以这是一部失败的电影。刘瞎子赋予了其他角色太多的空间和能力，而导演所能赋予刘瞎子的却只有无知，无知可以横行无忌却不是无所不能，于是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显得局促捉襟见肘和底气不足。 <BR><BR>● <BR>这是一个荒唐的时代，所有审美审丑倾向都已扭曲，娱乐化与眼球化造就了一批批怪胎一夜成名。她们懂得在如此这般的荒唐习俗里导演自己。 <BR>从竹影青瞳的一脱而就到深海水妖的精神裸露，功成名就比撕开始她们曾经写过的稿子还要简单，然而名不副实也如同他们的稿子一般苍白无力。和刘瞎子异曲同工，她们的才华在导演自己的生活时，如有神助，所不同的是，刘瞎子是无知，而她们是有意。哗众取宠，沐猴而冠，所有这样的贬义词在这里成为她们强而有力的武器。她们的文字不再是她们最初理想时用以载道的工具，而是宣扬异端邪说误导他人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载体，更别说什么社会良知道德良心了。 <BR>她们像刘瞎子导演别人一样导演自己，没心没肺；也像王光利导演电影一样导演自己，底气不足。 <BR>刘瞎子是配角，她们却对主角跃跃欲试，尽管只是一出闹剧。自编自导自演不仅仅是周星驰的梦想，这一群思春的娘们像当年欧美性解放运动时候的妇女一般欲望高涨。《血战到底》里的吴宇川有耳淫癖，同样聒噪的声音能让这帮娘们达到高潮。《血战到底》里的吴妻据说是命犯桃花，她们也收起了矜持，放弃了温柔，释放了被强奸的欲望。性学家说，女性都有想像被强奸的欲望，这种潜意识的东西莫非果有其是？ <BR>刘瞎子在电影的结局作茧自缚，从此结束他相当拉风的“导演”生涯；而这群娘们从一开始就自断了后路，她们只有一往无前，然后毁灭。 <BR>● <BR>刘瞎子说：“做人要有信仰”；似曾记得深海水妖也曾与人讨论所谓文以载道，原来同样是戏谑。<BR><BR><BR><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7344313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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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73443130</guid>
    <pubDate>Thu, 3 Aug 2006 04:43:1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8-03T04:43:1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有关写小说]]></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269565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写长篇小说伤元气。</P>
<P>写完《不规则杀人游戏》后有大半年写不出字来。</P>
<P>《欲望红领巾》还没写完就已经上气不接下气了。</P>
<P>以后还是少写字。</P>
<P>省着点力气为造人工程做贡献。</P>
<P>战台风说我有才气有灵气，这明显是在骂我文笔差，又没人气，但骂得我很爽，因为文笔这东西，我是学不来的，人气这东西当然跟文笔有关系，文笔好的话，读起来有阅读快感，自然就有了人气。</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269565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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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2695650</guid>
    <pubDate>Wed, 26 Jul 2006 09:56:0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7-26T09:56:05+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有关《欲望红领巾》]]></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2104626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第一</P>
<P>这不是我的亲身经历，当然在写作过程中加入作者自己的意愿或者思想是难免的，特别是对于我这样一个才写第二部长篇的人。</P>
<P>陈就的原形也不是我，我没搞那么多女人。当然搞女人也不是小说的重点，重点在于，他为什么能搞那么多女人。在写作过程中，我一直致力于探询搞女人的要决，但是很遗憾，我没找到，所以现实生活中，我只有一个女人----我的妻子。因此，小说中关于性的描写显得有些枯涩，不像传说中那么摇曳多姿，但是“性‘是个永恒的主题，这是无法逃避的，我尽量不把它写得很脏，就算是对得起良心了。</P>
<P>第二</P>
<P>小说前几章，有大量的模仿痕迹，有人说模仿了余华，有人说模仿了王小波，现在我说实话，其实，我模仿的是慕容雪村，这一点，令我很忧伤。所幸到后面的章节，我开始发疯，为自己写了，把自己的理念，对小说的理解，生活的经验写了进去。有的读者说前后风格有些不妥，便是这个原因，如这小说得以出版，我将把前面的章节修改，除掉那些模仿的痕迹。</P>
<P>第三</P>
<P>时间上大量的跳跃，使那些看惯平铺型小说的读者大感不适应。但我不准备修改，爱读不读。</P>
<P>第四</P>
<P>人物关系复杂。</P>
<P>&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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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1 Jul 2006 00:46:2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7-21T00:46:2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扯扯玄疑片]]></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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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nbsp;</P>
<P>电锯惊魂2在拍摄过程中据说有这样的传言，说导演准备了20个结局，谁也猜不透，可是偏偏用了最差也最好的结局---循环到《电锯1》。 <BR>值得一提的是电锯2的编剧和导演都是不满25周岁的孩子，美国人如此年轻，对人性认识却如此深刻，不得不使人惊叹，狗日的万恶资本主义社会</P>
<P>对了，江湖传言，杜琪锋，林岭东还有徐克将拍摄一部颇有《电锯》风格的悬疑片，三个人分别拍摄三个不同的桥段，然后组合，真不知道是该期待抑或是鄙视。</P>
<P>说到欧美的玄疑剧情片，还有几部值得推荐。 <BR>最近看了让·雷诺的《决战帝国》。三方面剧情推进，在玄疑点相遇，难得一见的好剧本。 <BR>迈克尔·道格拉斯的《超完美谋杀案》相当的不错，把现代都市中男女之间的微妙关系用谋杀串联，有完美的谋杀，却无完美的结局，导演是个奇才。 <BR>另外，道格拉斯的《本能1》作为玄疑片来看，亦是非常不错的。 <BR>老戏骨阿尔·帕西诺和柯林·法瑞尔联合的《碟海计中计》步步惊心动魄，真相不为人知。 <BR>柯林·法瑞尔的经典之作《电话亭》即使再过20年也是玄疑片的高峰，难以超越。 <BR>神秘主义玄疑片《撞车》就不必介绍了。 <BR>最近的《达芬奇密码》还行吧。 <BR>哈里森·福特重出江湖之作〈防火墙〉一般般，但你如果喜欢这个老偶像，也不妨一看。</P>
<P>日，不知怎么兴趣就来了。 <BR>再扯扯国内的玄疑片，出名的如《无间道》等就不说了。 <BR>许多年前有部电影叫《孟波》周志文演的，这个演员在国内没什么名气，在美国还是比较出名的，曾经很得吴宇森的欣赏，是香港演员周文玺的哥哥。《孟波》这个名字来自日本漫画《城市猎人》但是剧情却大大的不同，是一部很强的推理片。 <BR>另外许志安演的真人版《金田一》值得一看，呵呵说到《金田一》，日本真人版是堂木刚演的，演技嘛，赞一个。 <BR>早期香港根据古龙小说拍摄的电影诸如〈大地飞鹰〉〈边城浪子〉等都带着很强的玄疑色彩。赞。 <BR><BR>香港TVB虽然是一个炮制肥皂剧的圣地，但也有不少不错的玄疑电视剧诞生。〈隔世追凶〉是神秘加玄疑，郭进安演的。同类的还有欧阳震华演的〈施公奇案〉。〈刑事侦缉档案〉从1到4是TVB的经典剧集，肥皂加玄疑。温兆沦有一部〈什么什么。不记得名字了，有可以看，写本来死了的人整容后怎么怎么了。。。总之，最经典的莫过于郭进安演的〈迷情家族〉，赞啊！！。<BR><BR><BR><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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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4 Jul 2006 18:43:1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7-14T18:43:1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我妻我妻]]></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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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我妻是个笨笨的女子，如今怀上了我的孩子，仍像懵懂无知的少女。她不懂文学，不懂艺术，甚至没多少文化，我说什么，她便点头，我逗她笑，她皱着鼻头笑。古龙在小说中说，笑的时候皱鼻头的女孩子是最可爱。但古龙风流多情，我却只取一瓢饮。</P>
<P>我妻在我一无所有的情况下，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嫁给了我，婚礼办得一踏糊涂，她竟毫无怨言，但总一天，我是要补偿的。</P>
<P>我妻是我的精神救赎，在我被可恶的信仰弄得崩溃的时刻，来到我的身边，从此对她形成依赖。</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88814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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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8 Jul 2006 20:08:1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7-08T20:08:1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袁世凯的政治秀]]></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864420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BR><BR><STRONG><IMG src="http://www.blogcn.com/images/em/2/10.gif" align=absMiddle border=0></STRONG><BR><BR>且慢说其他人,再扯扯袁世凯竞选总统的事。<BR>也不知咋的，英，法，日等国就认袁世凯的面子，其余大腕，如孙中山，康有为他们压根理都不理。为了促使袁世凯走上权利的顶峰，各国均对新成立的中华民国进行了经济封锁，外交孤立。譬如超级女声，若是某娱乐公司看上了某超女，于是便对主办方施加压力，这就是所谓的黑幕了。当然，关于超级女声的黑幕，我们又拿不出证据来，只能说“或许有”吧。总之，在民国初期的政治舞台上，袁世凯粉墨登场，又一枝独秀，风情万种，他的出现刺激了政治世道，风魔万千FANS。<BR>前面说过，袁世凯颇有御人之术，1913年8月，袁世凯指使一些议员接连向国会提出总统选举案，当时的孙中山先生还是临时大总统，正所谓名不正，言不顺，发出的命令很难上行下效。袁世凯瞅准的就是这样的时机，他策动黎元洪领衔，联合直，鲁，豫，黑，陕，甘，浙，川，黔，桂，闽各方诸侯致电国会，要求迅速选出人民‘自己的总统’来。在各方面压力下，议会终于决定选举了，于是一场有趣的竞选开始了。<BR>马克吐温在他的《竞选州长》中曾经写道，自己的政敌利用各种手段玷辱自己的名声，把自己抹黑。袁世凯也不例外，在竞选期间不断给予政敌以打击，玷污他们的名声。当然其他人也不是吃素的，当时各大报纸所报道的都无非是这场政治秀所衍生出的辩论。这也算是中国近代世上第一次媒体和政界合作得如此愉快吧。<BR>反正，熊大觉得，这超女秀和当年的政治秀是有很多相同点的。有人不是说了吗，说超女就像是中国民主化进程在娱乐界的一次预演，而这预演又暴露出诸多缺点，譬如黑幕说呢，譬如民众之无意识呢，譬如暴力在民主化进程中的作用呢，等等等等。当年的政治秀不也是这样吗？那时候的中国，刚刚接触“民主”二字，对它并不熟悉，但以孙中山为首的一帮子人又急于求成，想要“民主”在中华大地开花结果，偏偏为人操控，结了个畸形的果子。<BR><BR>终于到了选举时刻。<BR>提名的有袁世凯，我们姑且称其支持者为“元宵”；有黎元洪，他的支持者就称为“梨子”吧；有伍廷芳，支持者“五花肉”；段祺瑞，支持者“鳍鱼”；孙中山，支持者“竹笋”……这些食物们先前就斗了个你死我活，到总决选时刻，更是磨拳擦掌，好歹要分出个胜负。想想也对啊，那可是中华民国第一次选总统，也是中华民族第一次选总统，谁不想把“第一次”占为己有？超女决选期间，就有ID说了，CTM这辈子选总统是没指望了，选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出来，该没问题吧，拼了。选女孩如此，选总统尤甚啊。<BR>决选当天，“元宵”们把议会团团围住，并且荷枪实弹，到此刻其他“食物”才知晓自己的实力比之“元宵”真的是差得太多。在中国，由于没能三权分立，所以拥有军权者才是真正势力最大者。当年老JIANG让位给小HU的时候，不是也隔了一两年才把军权交出来吗？<BR>“元宵”们的表现上面已经说过，不再提了。<BR><BR>再扯扯袁世凯的御人之术。上面说过，袁世凯小站练兵的时候为其兵将灌输自己是他们衣食父母，是他们精神主宰的思想。这一招，却被我们的伟大领袖活学活用了，当年的造神运动，可见一斑。乃至到了今天，我们可爱的兵哥哥还得学习那啥十六字方针，还得学习啥代表思想。总之练兵之道，无非是用单一的思想教育，潜移默化的影响当兵的，要他们头脑简单一点，再简单一点。能练成忠诚的兵将自然最好，再次也得练出些四肢发达的武夫来。<BR>说到这里，又想说两句超级女声了。众所周知，超级女声的口号是，想唱就唱。你若是真信了，那你跟袁世凯手下的兵，还真没两样。你看看人家前三名，那歌声，是你想唱就唱得了的吗？那魅力是你想上就上得了的吗？你是名爱唱歌的女孩，那么好，去参加超女吧，若是你长相平凡，歌技普通，三两下刷了下来，白白为人当了陪衬。所以政治舞台也好，娱乐界也好，上头的人总是踩在下面人的肩膀上的，而下面的人既丢面子，又失身份，岂是一句“重在参与”了得？<BR><BR>话说回来，再来扯扯袁世凯的大儿子袁克定。当阮忠枢带着清政府的命令来请袁世凯出山后，袁世凯召开了一次会议。在袁世凯亲信中有两帮人，一帮人称为“拥清派”；一帮人称为“复新汉”。袁克定就是“复新汉”的领袖，他们主张，袁世凯复出应该“反清复明”，劝了袁世凯三大策略，或静待清亡，或依附革命党，或独树一帜。但都为袁世凯断然否决。<BR>虽未能如意，但袁克定始终对袁世凯不离不弃，直到袁世凯窃国，有野史说袁克定急于篡位，谋杀了袁世凯。袁世凯临终遗言是“约法，约法”，王世珍和段祺瑞争论到底是民初的“临时约法”还是袁世凯自己的“独裁约法”。其实现在想来，莫非说的是袁克定的字“芸台”。袁世凯是河南人，临终之际口词不清，被王世珍和段祺瑞误解了，也是可能的。<BR>袁克定是很有些民族气节的，到了抗战时期，克定的家境就每况日下，手头拮据。那时他还想通过关系，请求蒋介石返还他被没收的袁氏在河南的家产。老蒋没答应，克定只好以典当为生。华北沦陷，有一次曹汝霖劝克定把彰德洹上村花园卖给日本人。袁家的亲戚听说这个消息，也都议论纷纷。赞同的、怂恿的颇多，其目的无非是每个人借机能分得些‘条子’（金条）罢了。克定坚决不同意，说这是先人发祥地，为子孙者不可出售。当时占领华北的日本陆军长官土肥原贤二，由于从前与老袁认识，所以在网罗到吴佩孚、靳云鹏之后，还想拢络袁氏之后，尤其是长子克定。如果克定能在华北伪政权任职，恐怕对北洋旧部还能施加些影响。克定掂量再三，说出任则从此有了财源，但也从此当了汉奸，得不偿失，决计不干。所以，一直住在颐和园内。<BR><BR><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864420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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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8 Jul 2006 06:44:2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7-08T06:44:2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跟深海水妖MM道歉]]></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784239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这，一切，都只是个玩笑。</P>
<P>昨天晚上遇到那个叫天下的天空的ID，此人是个好人，言语之中充满了温情，我都怀疑他爱上了我，他跟我说了水妖的一些事，令我感到相当的惭愧，这是一个煞笔对一个好人的惭愧，如果你也是个煞笔，你也会明白这种惭愧的。</P>
<P>即便是天下的天空如何说道，我对水妖也并非很了解，只晓得她是网易文化论坛这方小天地的出名人物，从她论坛的头像上看，大概是个女的。就像我知道，乱弹广场的首席斑竹老虎今天吃草大概是个男的一般。他们出名，我不出名，所以，我要恶搞他们，倒并非真的出于什么政治上的目的，抑或是文人相轻，我都不是什么文人，我一介煞笔，轻什么轻，轻个鸟毛，相亲还差不多。</P>
<P>另外一点，水妖是个文字功底相当好的ID，从她的长篇巨作《背后》可以看出来，其实，我也不是真的看出来了，只是听群里的一些聊友谈多了，自然也以为她的功底好了。她文字功底好，而我前一段日子，被认为是在挑衅她，她没有写文章来反驳我，从这一点看，她并没有在意，我对她的“挑衅”，或者是看不起我，所以，我愈发放纵了，以为她是个开得起玩笑的ID，本来嘛，在网上，你玩笑玩笑我，我玩笑玩笑你，玩玩罢了，在乎个鸟啊。比如世说新语有个叫醉鹰的贱人，跟我玩真的，一真了，就没了意思，理都没理他。所以，我说水妖没玩真的，这游戏可以继续下去。</P>
<P>但听了天下的天空的话，他说，水妖以为我很恨她。我日，老天作证，我恨她干吗？有这闲功夫，我去恨日~本鬼子去呀。再说，就算我恨她，她也用不着郁闷吧，人生在世，没几个人来恨恨自己还有鸟的意思？</P>
<P>另外，他说道，有另外一个ID，以前是水妖的FANS，我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只说这个FANS啊，以前对水妖怎么怎么好，后来，老在她的帖子下边冷嘲热讽，显得要多变态有多变态。我向水妖道歉，怕的是她以为，我以前也是她的FANS，那我就亏大了，我明明是郭敬明的FANS嘛，TMD。</P>
<P>&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784239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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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7 Jul 2006 20:42:3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7-07T20:42:3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还有他]]></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60364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class=p4>　　○假如你是培根路的行尸走肉。你戴上耳麦听王菲，在嘈杂的培根路上行走，一不小心踩到块香蕉皮滑一交，你低骂一声SHIT。然后，挣扎着爬起来，美女，你一抬头，一定看见一家网吧。从网吧出来一名皮肤微黑戴无框眼镜的年轻斯文人。他兴奋的的低呼：耶！这个幸灾乐祸的年轻人胳肢窝还夹着一本夏多步里盎的《基督教真谛》。你将看见他走进隔壁的杂货店买一包廉价香烟，点燃后到对面专卖炒饭的的馆子要一份扬州炒饭。自己弄一碟泡菜，加点海椒，酱油。坐下，等炒饭送来。你忽然想起，这个人不就是你们班的吗？他已经很久没去上课了，所以你甚至不知道他的名字。晚了，你该回去了。<BR><BR>　　川大东大门附近的后门出去就是培根路，人来人往，络绎不绝。贩夫走卒，士子农工，不一而足。小吃店，奇特店，十元店，服装店应有尽有。火锅馆，羊肉馆，炒饭馆，茶馆无所不包。出培根路就是九眼桥，27路公车环城跑。穿奇装异服的大学生，俨然自家地盘般逛来逛去，在培根路呼吸着非典型的空气。精心制造出来的美丽与路边摆摊的老太婆的皱纹对比出一种诡异。<BR><BR>　　美女们招展着妖艳，不能迷倒同校同学也要迷倒进城打工的民工。蓄长发的小伙子背着吉他像风一样行走，一不小心，吉他弦挂上了小贩的板车发出“哐”的一声响。三五成群的，手牵手的或者独自一人的。悛巡游弋，培根路每天都在上演相同的戏，这戏中没有主角，没有配角，更没有观众。他们谈笑风声，喜怒笑骂，颠倒痴狂，醉生梦死。他们浮于表面。可是内心空虚，精神寂寞。一群被放逐的灵魂。残肢缺体的灵魂。<BR><BR>　　没错，我就是那个看《基督教真谛》的青年，就是那个出入网吧的翘课生。许多年后，你靠在我肩头，说我那时候真讨厌；我说你那时候真可爱。你问我那时候“耶”什么“耶’。我说你自己走光了都不知道吗？<BR><BR>　　你不再听王菲，改听约翰连农了；我不再看《基督教真谛》而看木子美。<BR><BR>　　<BR><BR>　　○亲爱的，你觉得陈剑这人怎么样？订婚不久我问你。你回答，满好的，只是太落魄了，搞音乐的不该这个样子。我问你搞音乐的该怎么样？你说不知道。你说陈剑应该找份正经的工作，先混饱了肚子，再谈理想。<BR><BR>　　陈剑老上我们家，在我订婚之后。陈剑是我高中时的同学，那时候，他就买了吉他，留了长发。他的偶像是约翰连农，是甲克虫……他只有我一个朋友。那时候我热爱文学，写诗，写散文，我写的文字得不到老师的承认，只有陈剑喜欢看。他总认为搞音乐和搞文学的走在一起很有搞头。我学他一样留起长发，穿剪了洞的牛仔裤，穿耳洞戴了耳环，唱英文摇滚……我学他一样对着过路的姑娘吼，尖叫，吹口哨。他学我一样写字，荒唐的，芳香的文字。他自己写歌词，写爆炸的，肮脏的，惊世骇俗的歌词。<BR><BR>　　上了大学，我更爱我的文学，只是不入文学社，不投稿。一个人静悄悄的写字。听说陈剑上到大学后疯狂了，穿不伦不类的衣服，独立特行。学校容忍他到大三，他也容忍学校到大三，他和学校终于分手。他收拾好行李，背着吉他上路了。首先他来到广州，签到一家歌厅唱歌，谁知道上了当，老板要他接客，他逃了出来，吓得连案都不敢报。他又到了深圳，再不敢上歌厅应聘了。找正经工厂打工苦点钱，人家都嫌他形象太过怪异，好不容易找到家服装厂做烫工，却伤了自己是左手。<BR><BR>　　机会一直没降临到他的身上，于是他又跑到餐馆端盘子，洗盘子。在那里他遭遇了人生第一次爱情。她也在餐馆上班，不过不是端盘子，也不是洗盘子。他们餐馆还有别的服务，而她就是从事这项服务的。他和她之间的爱情淡得像水，可是他爱弹吉他唱歌给她听，在她那三四平米的房间里一边弹一边唱。那个房间常常因为她接过客，而充满了潮湿暧昧的味儿。他有点受不了，可是他忍住了。唱了歌，他们造爱，造有高潮的爱，他喜欢她的呻吟。她喜欢她的音乐，她说小时候她也爱唱歌，她说她唱得很好，六一儿童节，五四青年节她都去唱过歌。那时候有很多男孩子追求她，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男孩子给她写信说她是天使。<BR><BR>　　他们造爱后，他就躺在那里，静静的听她的故事，她的故事可真长，似乎永远也说不完，可是他从不给她讲他的故事，他把他的故事留在心底。到今天，他把故事讲给我和你听，你听得醉了，你说陈剑你真可爱，真可怜……他苦涩的笑。<BR><BR>　　你们一起听摇滚，把HI-F音箱开得老高，惊扰了邻居。邻居都是白领，她们喜欢懒洋洋的王菲以及刘若英，她们看贾幛轲，王小帅的电影，她们喜欢那种细水长流的感觉。陈剑不同，他时时刻刻需要激情，你受了他的影响，或者根本是因为我再不能给予你激情。亲爱的，我们三个人一起看张杨的实验电影《昨天》，陈剑看得忘乎所以，他说他好喜欢贾宏声，他说像他那样活一辈子很值得。你问他是不是也想来点粉儿？他说这样不好，你也说不好，然后你们笑，我跟着傻笑。<BR><BR>　　○亲爱的，晚上，你终究还是我的。就为着每一个夜晚能搂着你入睡，我觉得很多事都值得。我是如此知道满足，却又如此不堪一击。我不想我的家里充斥着约翰连农嘶哑的声音，重金属乐队没完没了歇斯底里的吼叫；更不愿意我的电视显示吸毒强奸的镜头。可是这些我都能忍耐，我唯一不能忍耐的是，假如，假如你不爱我。很多年前，你还是培根路的行尸走肉时，我就爱上了你，我在网吧上网的时候，从显示器若隐若现的反射里就知道你在培根路行走，我匆匆结帐，出来寻你，只是看看你，也让你看见我。<BR><BR>　　陈剑回来后，找我，找我这个他唯一的朋友。我什么都和他分享，但我不愿我的爱情也和他分享。可是他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和我分享了。我和他之间再也无话可说，每次他来我们家，见着我，只是点点头。然后，与你无话不谈。<BR><BR>　　我选择了出走，没告诉你，也没告诉陈剑。我来到深圳，按照陈剑给的线索，找到了他的初恋情人，我准备带着她回我们的城市，她生于农村，很有些羞涩，与她的职业毫不相称。她一听我说要带她来寻他，就有点不顾一切了，也顾不得我是否值得信任。一路上，她喋喋不休的谈他，她说，找到他后，要好好照顾他，她说他还是个孩子。她愿意拿出这些年来的积蓄做点小生意，支持他想做的任何事。我一直听她说话，看着她，其实她真的很漂亮。<BR><BR>　　我打开门，带着她进去，没见着你。你到那里去了？我安排她坐下，给她倒了杯水。然后准备进卧室换件衣服，我看见，你们拥在一起，而她浑然不知。<BR><BR>　　<BR><BR>　　<BR><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60364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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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6 Jul 2006 00:36:0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7-06T00:36:04+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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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蛊惑时代的爱情]]></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658558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BR>　　<BR>　　1<BR>此刻，亚兰躺在我胸口摸着那一道疤轻声问道：“这是怎么来的？”我吻了吻她的头发说：“天生的，怎么样够酷吧。”她一个劲的摇头，又笑，又拍我胸口，她说不相信，她说死鬼骗我。我抓住了她的手，咬了咬说：“你可真聪明，竟知道我是骗你的。”她看着我的眼睛，认真的问：“告诉我，好吗？”我端起她的脸，做了欲言又止的姿态，做了不堪回忆伤心往事的姿态，越发激起了她的兴趣，她撒娇，不安分的在我怀里动来动去，像只小兽。<BR>　　<BR>2<BR>亚兰说她本来叫亚男，从小被当作男孩子养，和院里的男孩子一起长大，玩变形金刚玩到小手生了泡泡，做弹弓打死小鸟，挨了爸爸的骂也不哭……她是爸爸带大的，妈妈在外边上班，很少回来，所以她很少谈她的妈妈，偶尔谈起，又很快回避。她说，她胆子很大，十四岁的时候，她爸爸死了，家里一个人都没有，她伤心得什么似的，但终究还是冷静下来了。她找来了伯父，伯父叫来了许多亲戚，把她爸爸的尸体停在一张门板上，给她妈妈打了电话，就走了。晚上，就她一个人守着诺大的房子和一具尸体，她说她一点都不害怕。<BR>上高中，她爱一个男孩子，从不掩饰，主动给他写信，她写的信被班主任收缴了，当着全班念，她脸都没红，还主动站起来……那男孩子被她吓到了，躲了她，不愿意见她，甚至都转班了，她这才哭的，没让人知道，除了我。<BR>亚兰的名字是她妈妈改的，她妈妈说她一个女孩子家应该有个女孩子的名字，亚兰上到大学才叫亚兰，改名字费了很多手脚，很麻烦，她妈妈为改她的名字，没少跑路。她看她妈妈累坏了，她很高兴，她笑了，没让人知道，除了我。<BR>亚兰上到大学很漂亮，亚兰一直很漂亮。亚兰恋爱了，先和一个她很爱的男生谈恋爱，那个男生又帅又高，留了长发，说话吊来吊去，那个男生喜欢和蛊惑仔来往，常常在学校里掀起波澜，想K谁就K谁，甚至，据说，连教体育的陈老师都被他们套上黑口袋，狠K了一顿。而且，他告诉她，是因为陈老师在上课的时候说她第六套广播体操做得不标准。她跟他说，她的体操做得很标准，她当着他的面就做起了广播体操，嘴里还念着：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二二三四五六七八……他觉得她就像个宝，他欢喜得不得了。<BR>似乎因为上帝同情那个一直暗恋亚兰的男生，让她看见了又高又帅的男生和一个小太妹的亲热激情戏，她愤怒得不得了，跑过去摔了那太妹一耳光。那太妹也便怀恨在心，说要报复，被他阻止了，亚兰不知道，亚兰只知道一个劲的要分手，她说不再和那人渣在一起了，她说他真是人渣败类。<BR>亚兰又恋爱了，和一个很爱她的男生，他很老实勤勉，难免有些木讷，少了情趣，开始的时候，亚兰觉得新鲜，常常引导他该怎么恋爱，他却很少说话，把她逗不笑，他也努力过，毕竟性格如此差异，总有隔阂。他也没钱，约会，连电影都请不了她，只进学校免费的舞厅，她被许多男生请了跳舞，他则坐在一边，干看着。亚兰说要教他跳慢三，跳慢四，跳华尔滋，他很笨，总也学不来；亚兰说教他跳恰恰，跳兔子舞，跳三十二步，他站在镭射灯下像块木头。亚兰觉得她们好难相处下去，但又可怜他，不忍离去，令他伤心，这样的男孩子是要哭鼻子的，她知道。<BR>又高又帅的男生扬言要K老实勤勉的男生，要狠狠的K他。亚兰把他臭骂了一顿，他竟给了亚兰一耳光，亚兰觉得有点不可思意，当即差点哭了，她以为他还爱她，所以要K现在这个他。后来慢慢醒悟，原来又高又帅的男生并不爱她了，只是有人在他面前说他被亚兰甩了，面子上罩不住，才要K老实勤勉的男生。亚兰知道，他说到做到，赶快和老实勤勉的男生分了手，还来不及为他着想。老实勤勉的男生伤得很深。<BR>亚兰毕业了，再没遇到两个男生，却是遇到一个男人。亚兰毕业后，找了个普通工作，单位是清水衙门，没钱，整个科室有大半都是才分出来的大学生，都嫩得很，亚兰心很高，一个都瞧不上，连约会都不舍得给他们。亚兰那时候很女人了，穿时髦性感的衣服，挺着胸脯走路，晃着臀部走路，走得很摇摆。亚兰空虚得很，因为找不到一个人用心去爱，这种情况延续到那个男人的出现，他在这个城里说一不二，是许多蛊惑仔的老大，老大很男人，又有钱，可以给亚兰想要的生活，难得的是老大才刚离婚。亚兰以为这次找对人了，以前那个又高又帅的男生，如果现在还混的话，也仅仅只是她男朋友手下的一喽罗，想到这，亚兰就笑，咯吱咯吱的笑，笑得风情万种。<BR>男人有些倒霉，才享了艳福没几天就进了去，亚兰失落得很，好几次接了法院传票，一时间竟成了新闻人物，她后悔啊，好在没参与男人什么活动，毕竟自由了，再不能在这个城里呆下去，于是走，只拎一个包，倒也洒脱。<BR>亚兰到了另一个城市，遇到一个男子，就是我。<BR>　　<BR>　　3<BR>亚兰一直跟我讲话，讲了很多事情，关于她。她绵绵不绝的讲着，我连眼都不带眨一下，只静静的听，她趴在我的胸膛讲，把热气吹进我的心里，暖暖的，却并不舒坦。我在听她讲故事，同时决定了一个决定，我决定，也要编个故事骗骗她，于是一边听，一边编，我所编的故事在她的谎言结束后也成了形了，而且很生动。<BR>亚兰讲完了，又真诚的望着我，说：“我讲了我的一切，你猜为的是什么？”我回答：“为了表示你是真心爱的。”她刮我的鼻头说：“不知羞。”我说：“那你说，你为着什么？”亚兰说：“让别人说出心中的秘密的最佳办法就是先说出自己的秘密。”我说：“我懂了。”<BR>　　<BR>　　4<BR>“我十三岁加入黑社会，十四岁把人砍伤，进了少管所，有一名女孩子常常来探我，送好吃的，唱歌给我听。十六岁出来后，没听父母的劝告继续在江湖中打滚。”我给亚兰讲故事用混混特有的口气，我从香港电影里学的；我学得惟妙惟肖，亚兰听得心惊肉跳。<BR>“我出来后，想找到那女孩，她曾经在奶茶店上班，奶茶店老板不知道她去了那里，是把奶茶店给掀了，很生气，很着急。”亚兰说：“你着可恶。”<BR>“我发誓一定要找到她，我把城里每一块地皮都翻了个遍，甚至出入色情场所，我怀疑她为生活所迫，做了见不得人的事。”亚兰抓住我的手问：“那你找到没有？”<BR>“我找不到，我询问了一切和她有关的人，没人知道她在那里。我好失望，于是变得狠了，砍起人来，玩命似的，因为没有人受的伤，及得上我。”亚兰紧紧抓住我的手说：“你的确很受伤，所以以后我要加倍疼你。”<BR>“我本来以为这辈子都见不着她了，我草，但终究还是见着了，哼哼，你猜，我在那里见着的？竟然是我老大的老大的老大的结婚派队上见着的，本来我没有资格参加那次派队的，我是硬挤进去的，我见着她了，而她竟是新娘。我怒了，顾不得那么多，抄了把水果刀，硬抢了她。”亚兰抚摩着我胸口的那到疤说：“这道疤就是如此来的？”<BR>“我受了伤，以前和我要好的一哥们下手真狠，竟生生的朝我胸口砍了一刀，这就是**江湖。”亚兰吻着那道疤，不再说话。我的故事打动了她。她不再问那女孩后来怎么样了。<BR>　　<BR>　　5<BR>我的故事破绽百出，远不如她的故事般丝丝入扣；我的故事模糊得很，只有开端，没有结尾，而她的故事，她告诉我，还会继续。只是我的怀疑也在继续，很早以前我就开始怀疑一切，甚至爱情。<BR>我深深的知道她并不爱我，就如同我的不爱她。<BR>　　<BR>　　6<BR>有一群混混找上了我们，说要带他们大嫂回去当家做主。我不让，竟被他们K了。亚兰看出了我的懦弱，看穿了我的谎言，跟他们走了，还问我，那道疤怎么来的？<BR>　　<BR>　　<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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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5 Jul 2006 08:05:5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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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十三岁的信仰危机]]></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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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BR>　　<BR>　　●<BR>昨天，WINDOWS操作系统瘫痪了，找了张XP的盘重新安装，当安装系统从光盘里复制文件的时候，系统告诉我说只要几分种。可是等了十多分钟后才TM复制百分之二，我就想，是不是安装程序骗了我，虽然气愤，却无处发泄，只好等待，等待是漫长的，从中午十二点等到下午两点，文件终于复制完毕，我以为可以松一口气了，谁知道安装程序他老人家在自动重启后又大大咧咧的告诉我，系统无法安装。我靠！不死心，再一次装入光盘，再一次复制“几分钟”文件，直到下午六点，还是不能安装，我急啊，以为硬盘出了问题，拆了检查，似乎又没什么问题。莫非是那盗版XP盘的原因，可别人拿去装，很快的。<BR>　　<BR>　　●<BR>我陷入痛苦难堪的境地，幸好还是个懂得自我调节的人，干脆不安了，打开电视，无聊的节目迎合我这无聊的人儿。转到中央三台看同一首歌吧，都是老歌，靡靡之音颇有怀旧的感觉，一如我萎靡不振的心情。这情形一直绵延到郑智化的出现，他拄着拐杖，唱《星星点灯》和《水手》，不知道怎么了，我开始有点感动，鼻子不酸，眼睛不涨，就只是感动。比起朱军他们的煽情，这种感动来得意外，但久久不绝，想起青春年少，那些青涩岁月，唱着水手，到嘉陵江游泳，搏击江水，差点淹死。又想起，离家出走，深夜里在武胜县城露宿街头，呼吸灰尘，睡觉，睡不着，仰面躺着，数星星，唱《星星点灯》，高声的唱。路人拨开草丛，看见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睡在街心花园，对他们一笑。他们一定认为我疯了，叹息着离开，说命苦啊，我在心里说苦你妈的。于是有点酸楚，有点凄凉，但不浓厚，少年人容易忘记烦恼，毕竟有点冷，绻着身子，又有点饿，捶捶肚子。<BR>那时候暗恋女子，递过字条，送过眼神，打过手铳，统统不管用，因为没有勇气，唱《水手》都唱不出勇气来，又觉得自己渺小，即使恋爱，也得不到什么，哪怕是牵牵手。<BR>于是想到了当时的爱，那是怎样一种爱啊！在十三岁那年，爱上一个比我大7岁的女子，她丰腴的身子和洁白的皮肤。那是马小军似的爱。她住在我们家隔壁，在幼儿园当老师，每天放学我都到幼儿园附近转悠，为了吸引她的注意，我抽烟，打架，穿奇装异服.....我喜欢她劝我，虽然我听不见她劝的内容，但我习惯她劝我的姿态，她微微皱起眉头，用对小朋友说话的口气劝我，她的爱似乎在她劝我的时候散发开来，我叼着烟嘴，却低着头，听她的声音。我们一起回家，我为那些臭小子看我的眼神自豪。我想牵她的手，可又不敢。不敢，你为什么不敢，回家后我捶胸顿足，骂自己没种，学会了打手铳，心中想着她的样子，看见白色乳状物喷射而出，心想，原来自己还是有种的。<BR>直到她的离开，我的暗恋才告一段落，而十三岁那年关于爱情的信仰，也因为她的离开而崩溃。至今为止，我所有的恶习也在那一年中养成，戒不了，那就不戒，权当是对于青春年少时的一种怀念，虽然我已经记不清楚她的样子。真是可悲，曾经的爱都会淡忘，那么还有什么是忘不了的？也许没有忘记，只是潜藏在内心之中，如被删出的文件，直到某种程序的运行，彻底删除的文件也会恢复。<BR>　　<BR>　　●<BR>艾里斯，当乌鸦在幽林呼唤，<BR>　　那是你的灭顶之灾。<BR>　　你的嘴唇饮蓝色岩泉的清凉。<BR>　　....................<BR>　　有时从中走出只温驯的野兽<BR>　　慢慢垂下沉重的眼帘0 <BR>　　黑色露水滴向你的太阳穴。<BR>上面这一段诗是诗人格奥尔德.特拉克尔的《给孩子艾里斯》，与其令一首诗《艾里斯》互相呼应。北岛说前者是对于一个纯洁世界的呼唤与向往，那么后者则是关于这个世界的崩溃与荒凉。我们看到诗歌中大量的颜色运用：乌鸦，蓝色，黑色，金色，腊白指头.....每一种色调都是冷的，冰凉的，你无法掩饰阅读时候的孤独感宿命感，可是又隐隐的得到一点关于新的美好世界的启示。<BR>艾里斯是十七世纪瑞典的一个青年矿工，他结婚那天掉进矿井而死，很多年后他的尸体保存完好，而新娘则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特拉克尔遥想着艾里斯的孩子时代，感情在他的想象中喷涌而出犹如泉水，于是一个关于孩子艾里斯的意想诞生了。他把纯洁的信仰寄托在孩子身上，可是他自己的孩提时代呢？是否面临过信仰的崩溃，或者根本就不曾有过信仰？<BR>十岁那年，特拉克尔考上一个八年制学校，因为多次不及格而被开除。两三年后，就在十三岁那年，他染上了毒瘾，总是随身带着镇静剂，并且常把烟卷浸入鸦片溶液里，还开始吸食致命的可卡因。我们知道，他的这一习惯部分来自他的偶像波德莱尔；而另一部分呢？<BR>　　<BR>　　●<BR>特拉克尔爱上了自己的妹妹格瑞塔，她美丽，怪异，同时又才华横溢。传记作者曾为他们是否乱伦而大伤脑筋。特拉克尔在学校时对一个好朋友说过格瑞塔是最美丽的姑娘，最伟大的艺术家。他也许永远也无法得到自己的妹妹，因为他没有勇气，而是选择了逃避，年轻时候的他曾与个老妓女有过交往。在妓女的床上，如果他喝醉了，会滔滔不绝的讲述着自己。<BR>他讲述着自己，如同我在这里手指颤抖地敲打着键盘，一切关于十三岁时的回忆点点滴滴，由少而多，在郑智化的歌声中凝聚在一起，形成心中的块垒，不痛也不伤，只是难以释怀。那些爱都已远去，色彩缤纷的画面也逐渐失去颜色，黑白的印象！那歌声也早已失去了原本的意思，正如我上面说过的某种程序，我不知道它是怎么运行，却知道它起到什么作用。<BR>　　<BR>　　●<BR>刘胡兰在13岁那年入了党，什么又是她的关于爱情的信仰呢？她在十三岁那年是否也情窦初开，心中想着某人，不敢去要。于是她投身于一项必须用生命去冒险的运动：革命！我必须怀疑十三岁的她是否懂得何谓革命，我必须怀疑是什么动力支配了她？我必须怀疑那是否青春的冲动，我必须怀疑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在选择这条路时的决心。我又毫不怀疑，她和我一样迷惘过；我也不怀疑，十三岁的她曾经建立过自己的信仰却又被新的信仰击毙。<BR>人往往很奇怪，很多时候不知道自己要什么？<BR>我的想象越来越宽广几乎不受限制：我看见在革命老区的天空下，到处残檐断壁，未了的硝烟有刺鼻的味儿，坝子里刘胡兰走向断头台，她带着点冷笑，像嘲笑这人间。等等，我似乎听见了这幕悲剧的背景音乐，奇怪啊，为什么会是《水手》呢？<BR>她们的世界彻底的覆灭，而她所信仰的新的世界是否会来到？特拉可尔终究没有等到纯洁的新世界，到最后，在他的《挽歌》中这样写道：睡眠和死亡，黑鹰们/整夜绕着这颗头颅俯冲/永恒的冰冷波浪/会否没人的金色影象......所有冷色调的运用和事物的意象告诉我们，他绝望了。刘胡兰呢？在慷慨赴死的时候她绝望吗？我怀疑着。<BR>　　<BR>　　●<BR>我真的以为硬盘坏了，而我自己又找不出毛病，再试了好几次，后来换了个光驱再试，搞定。<BR>　　<BR>　　<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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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4 Jul 2006 10:18:3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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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杀人王的逻辑与乐趣]]></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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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BR>　　熊大/文 <BR>　　 <BR>　　法国人的小说和法国式的接吻一样，极少令人失望，在我的印象里，从夏多步里昂到雨果，法国文学的发展，一如既往的把“浪漫”二字奉为经纶。晚年的雨果倒也有求新求变之意。其最后一部长篇《九三年》乃是结合了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产物。写作技法，艺术造诣自不待言，我想谈的是小说中的几个人物。 <BR>　　其一是朗特纳克伯爵，此人才华横溢，果敢决断，凶狠阴邪，乃是波旁王朝的寄托全部希望的以对付罗伯斯庇尔共和国的一着暗棋。 <BR>　　小说第三卷，第一节《语言就是力量》描写朗特纳克在逃亡途中说服一个用手枪抵着他脑门的人，他刚刚枪毙过他的哥哥，他要为兄报仇。 <BR>　　朗特纳克口舌如簧，一番独白如淘淘江水，连绵不绝，说得那个要杀他的后生小子胆颤心惊，全身冷汗，直到跪下来乞求他的原谅。 <BR>　　朗特纳克的逻辑是，他在替天行道，他的所作所为沿袭着波旁王朝的旧统，他是高人一等的贵族，他自然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无论是道德上还是价值观的取决，他都有别人没有的优越。于是他可以凌驾别人的心灵，代表主行使旨意。 <BR>　　 <BR>　　然后是罗伯斯庇尔，左拉和丹东。雨果笔下的这三人有血有肉，毫无脸谱，他们的出场是在一家小酒惯，那是山岳党和吉隆特党把酒言欢的地方。 <BR>　　那一节的题目叫做：三个地狱里的判官，光看题目，我绝对没想到雨果所说的判官竟然是他三人。仔细想想倒也豁然，革命本来就是残酷的事情，那能不血流成河，尸横遍野。大的革命家定是极凶悍的杀人王。 <BR>　　罗伯斯庇尔冷静阴险，左拉口尖舌利，丹东粗蛮无礼。三个人矛盾丛丛，为一点小事都会争得面红耳赤，他们互相攻讦，杀人王都有一副好口才，左拉更是专门揭人短处与隐私，与个市井无赖毫无二致。 <BR>　　台面上的争吵也便罢了，暗地里拉帮接派，勾心斗角，革命势力摇摇欲坠。 <BR>　　杀人王的乐趣。 <BR>　　 <BR>　　 <BR>　　电影和文学一样，必然承载意识，或者主流或者末流。 <BR>　　有的电影更是小说的物质版本，比如《和平饭店》。 <BR>　　泛黄的纸张，一片涯茫茫中，周润发站在缩小了的饭店，似乎简单过了头。但在那一片白茫中，叶童在麦克风前低唱，周润发纵马驰骋。然而这部电影对于意识形态的解读更甚于电影本身所包含的暴力美学成分。 <BR>　　1921年上海，传说杀人王阿平一口气杀光了兩百多个黑帮人马，然后划地为界，插刀石上，开了一间“和平饭店”。 <BR>　　自此江湖有规矩：不论任何人，闯了任何禍，只要跑得到和平饭店，任何帮会不得到此寻仇杀人！和平饭店亦謹守“只扮演旅馆角色”的原则，只提供落难人吃喝住宿的歇脚地，永不保任何人离开！十年以来，从未破过例。一个杀人王变成无数个杀人王。 <BR>　　直到十年后一日，歌女阿曼的到来。她带来了阴谋和爱情，她的阴谋毁了和平饭店，而她的爱情却拯救了杀人王。诚然，杀人王死了，但他在道德上获救了，至少完成了电影本身或者说导演韦家辉的逻辑：谁也不比任何人有着更少的道德上的优越感。杀人王也不例外。 <BR>　　 <BR>　　 <BR>　　似乎有点像谈禅了。 <BR>　　王朔的《我看金庸》里有一句话：无论好人坏人，到头来全都皈依佛教。批评的是金庸对坏人的心慈手软，不肯将他们打入十八层地狱。 <BR>　　比如杀人王谢逊，杀人王萧远山，杀人王慕容博-----真正有意思得很，这些个杀人王都有他们道德上的亮点，谢逊的孝慈，萧远山的仁义，叶二娘的隐忍-----更有他们逻辑上的辞辩，仇恨仇恨仇恨。 <BR>　　更有意思的是佛教比如少林寺，创造出杀人无算的武功又收容杀人无算的凶手。弄怪是他，装佛也是他。 <BR>　　少林寺的招安思维也便是几千年中国人对待极大罪恶的社会型思维，惹不起，乃以金钱权势利诱之。金庸只是换了种说法，比如谢逊听老僧念经，如闻天籁，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也算是被招安了。 <BR>　　杀人王的乐趣与逻辑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至于《和平饭店》里的杀人王更是古今中外杀人王的缩影，用〈和平饭店〉里叶童的一句话结束本文：杀人王开的‘和平饭店’才是最大的谎言。 <BR></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52671228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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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6 Jun 2006 19:12:2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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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关于女“性”（谈谈高树信子《热》的感觉）]]></title>	
    <link>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52134540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nbsp;</P>
<P>　　 <BR>　　 <BR>　　高树信子的小说《热》对爱情，性欲，婚姻，做出了新潮的诠释，她大胆的挑战了女性应为婚姻而爱而性，甚至为婚姻而委屈求全，牺牲自我的传统父权思想，并提出“不要婚姻，只要性爱”的想法。 <BR>　　这种想法是好？是坏？见仁见智。没有经历“偏执形”而进入“稳定形”的婚姻大约无法接受高树的这种新潮想法，也就是说那些固执的专著于男权性的社会里迷失的羔羊们对这种思想所表现出来的态度应该是望而生畏又嗤之以鼻。 <BR>　　但达到“稳定形”之后却没了激情而对激情仍抱着热望的人，大约又不得不受到高树的《热》的感染。它像是一个不定期吹响的魔音，让行走在性与爱边缘的角色彷徨踌躇，忧郁不绝。 <BR>　　 <BR>　　法国存在主义大师让。保罗。沙特与他的终生伴侣西蒙。波芙娃之间的关系是值得借鉴的。 <BR>　　他们并不结婚，也不住在一起，甚至不住在同一条街上。 <BR>　　只是住在相邻的的两条街上。 <BR>　　有兴趣时两个人就聚在一起享受性或爱或生命中某些精彩片段。 <BR>　　想独居时就反开陷入自己为自己制造的寂寞当中，搞自己的创作。 <BR>　　在彼此的生活中个有自己中意的情欲对象，他们互不干涉。 <BR>　　一生中他们相亲相爱，他们的感情没有因时间的发酵而变得枯涩。 <BR>　　 <BR>　　 <BR>　　保罗固然是值得称赞的先驱，西蒙的勇气更让人钦佩。 <BR>　　在西蒙的作品中有这样一句话：女人是形成的，不是生成的。 <BR>　　是的，女人是形成的，可有多少人称得上真女人？又有多少人敢于让自己形成真女人？ </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comments>http://xglm.blog.163.com/blog/static/820246200652134540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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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1 Jun 2006 03:45: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6-06-21T03:45:4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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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从福苛纳到熊大：一栋老屋的前世今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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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　　 <BR><BR><BR>　　生成无须洞察 <BR>　　大地自己呈现 <BR>　　用幸福也用痛苦 <BR>　　来重建家乡的屋顶 <BR>　　——————————海子《重建家园》 <BR><BR>　　● <BR>　　首先是那株梧桐，苍老但是绿意昂然，树阴下的石板路，东街一直延伸到西街，开始时尚且平坦，逐渐陡起，到最陡处便有了阶梯那阶梯与西街形成一个倒V字，阶梯望下便是去嘉陵中学的路，那条路也是由石板铺成只是比西街小了许多，路的两旁是田地，一年四季焕发生机。 <BR>　　多年前，我读高中的时候，和三个朋友住在西街25号，一栋明清风格的木构建筑物里。处于西街的将陡不陡处，斜对着嘉陵丝绸厂的后门，午夜时那些下晚班的女工总会扰我们清梦，其实也算是乐趣，在暗淡的灯光下看着窈窕身影，款款而过…… <BR>　　那时候，我们焕发着青春和热情，留长发，打耳洞，穿破牛仔裤，唱歌，泡妞；青春的极致主义在我们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BR>　　而那栋老屋则成了我们活动的大本营，深夜时，把音响开得老高听黄家驹和约翰&#8226;连农，引来的邻居的不满；和女生在楼上做爱，把木板地面压得嘎吱嘎吱响。 <BR>　　后来，我们知道那老屋原来的主人一家完全死于非命，年轻的我们非但不觉得恐怖，反而觉得神秘好玩，现在想来，竟有些后怕。 <BR>　　说来有意思的是，关于那栋老屋前世今生的故事竟在大师的笔下有些记载和反映。 <BR><BR>　　● <BR>　　《A ROSE FOR EMILY》是威廉．福克纳最经典的短篇小说，小说中的女主角Emily生活在一栋美国南方特有的老式房屋之中。这间屋子里有她着父亲无尽的爱，泛滥的爱令得她与世隔绝。即使父亲死去，她也不愿意承认这个事实，尚把父亲的尸体保存在房屋之中，直到多年以后，老屋再也关不住恶臭，镇里的人们在深夜带着石灰，潜入她的家里，想要灭绝这股味道…… <BR>　　男主角Barron的出现使封闭在老屋里的Emily敞开心扉，准备开始一段感情，甚至都到了谈婚论嫁的程度，可是最后Emily发现自己所作的一切并非生性自由放荡的Barron所想要的。来自于老屋的情感，也必将死于老屋，高傲孤独的Emily杀掉了Barron，把他安放在自己的床上，从此以后的每一夜，与一具冰冷的尸体相伴，直至自己也死去。 <BR>　　镇里的人们，突破蛛网与尘埃，来到Emily的家里，发现一具骨骸和一具正在腐烂的尸体，从此以后它们在过上真正意义上的幸福生活。 <BR>　　在《A ROSE FOR EMILY》中，威廉．福克纳赋予了老屋特有的含义：爱情，死亡，形变，腐尸，孤独。而这些含义又紧贴现实社会的中心内核。 <BR><BR>　　● <BR>　　我常常怀想福克纳笔下腐败糜烂的生活，就像我今天依然迷恋那种老屋里躁狂的发泄似的激情一般，我知道青春已然逝去，爱情不复存在，唯一留下的只是回忆和阅读。一切关于老屋的阅读都令我有战战兢兢的快意。这种快意就像古龙《欢乐英雄》中住在老屋里的王动一般懒洋洋的，也像那个准备重建精神故乡的海子一样兴奋。 <BR><BR>　　● <BR>　　如今，我站在西街25号门前，看着那摇摇欲坠的老屋，尽管是大热天，也感到凉悠悠的战栗，如同余华笔下那些挣扎在生与死边缘的小人物的灵魂，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可靠，没有什么比生命更珍贵。可在我年轻时，却毫不在意，毫不怜惜的挥洒青春。与女孩子们在木板楼上把爱情和精液一起浪费掉，从此对激情感到疲乏，不在相信爱情。 <BR>　　余华的《战栗》中两个人谈起故乡的老屋，语言散漫无聊，可是每个人的心中都涌起伤悲和后怕，不得不用表面的漫不经心来掩饰心中的暗流涌动。 <BR>　　渴望遭遇Barron一般的爱情，却又害怕死去。渴望少年时候的激情，却又害怕老屋。我在西街徘徊。<BR><BR><BR></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熊谶]]></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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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4 Jun 2006 12:26:4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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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密友]]></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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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a href="http://muyuxiaoyao.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f-lR1A_qqU3j-5pZ7H2M4Q==/5703245978111469051.jpg" border="0" />敲木鱼的小妖</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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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 Jan 2008 00:0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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